宗派的构成
宗派是怎样构成的?怎样就算作一个宗派?宗派的构成,是有它的条件的,一具备了那个条件,马上就是一个宗派。这好像律法上的条文,是非常确定的。按真理和事实说,宗派的构成,最少有六种可能的条件。这六种条件,有了任何一种,都会构成一个宗派。我们现在要把这六种条件,分别地来看一下:
一 有特别的名称
第一种构成宗派的条件,乃是有特别的名称。教会无论在宇宙中,或是在地方上,都是一个独一的东西。我们都知道,一个独一的东西,是不需要再有特别名称的。就如月亮乃是一个独一的东西,不必再有什么名称。月亮就是月亮,用不着再用别的名字来称呼它。照样,教会就是教会,也用不着一个特别的名称来称呼。一有一个特别的名称,就构成一个宗派。因为一个名称,就是一个范围,就是一个圈圈;一有一个特别的名称,就把一部分的信徒划分出来,圈在一个名称里面,而使他们和其他的信徒分开了。你看今日基督教里,那些分门别类的光景,顶明显的就是那些特别的名称。有的是以人名为名,如路德会,卫斯理会;有的是以国名为名,如安立甘会(即圣公会),中华基督教会;有的是以信仰为名,如信义会、圣洁会;有的是以制度为名,如长老会、公理会;有的是以礼节为名,如浸信会等等。这许多不同的名称,都是把一部分的信徒划分出来,圈成特别的一派,所以都是把教会分了,因此也都是一个宗派。
我们千万不要轻看这个名字的问题。名字是个大问题。我们信主得救,乃是求告主的名(罗十13)。我们受洗,也是奉主耶稣的名(徒十九5),而归于父、子、圣灵的名(太二八19)。所以保罗对哥林多信徒说,为什么你们说,你们是属保罗的?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了洗么(林前一13)?奉谁的名受洗,就归于谁的名下,就是属乎谁的。你们是奉基督的名受洗,而归于基督名下的,所以你们只该属于基督,而不该属于保罗。不仅如此,就是我们基督徒聚会,也该是奉主的名(太十八20)。奉主的名,原文的意思是归于主的名。我们应该归于主的名下而聚会,不应该归于任何别的名下。
还有,你记得主耶稣临离世以前,为我们祷告说,“父啊,求你在你所赐给我的名里,保守他们,叫他们合而为一。”(约十七11,原文)主这祷告的话,清楚给我们看见,教会的合一,乃是在祂的名里。所以什么时候,基督徒一在主的名之外,有了别的名,就把教会分了。但是你看,今天马路上那些牌子,有的标着基督教这个会,有的标着基督教那个会。好像光有基督的名还不够,还必须再加上一些别的名。这些加上的名字,都是特别的名称,一有了其中任何一个,就够构成一个宗派的条件,也就使自己成为一个宗派。
二 有特别的信条
构成宗派的第二种条件,乃是有特别的信条。叫我们得救成为教会一分的,乃是以弗所四章五节所说那“一信”的基本信仰。彼得说,这是我们大家所同得一样的宝贵信心(彼后一1)。我们所有得救的人,都有这个宝贵的信心。但是,今天人在这个“一信”的基本信仰之外,又加上了好些别的信条,就如受浸、点水、守安息日、守主日、灾前被提、灾后被提等等。这些在“一信”之外加上的信条,就是特别的信条。今天基督教的各公会,差不多都有他们自己特别的信条。比如圣公会的信条就有一条说,我信圣公会。这实在是一个特别的信条,是所有得救的人没法共同有的。你信圣公会,我不信圣公会。你信圣公会,不能多得救一点;我不信圣公会,也不能少得救一点。但是有一个信心,是你有的,也是我有的,是你我共同有的,是我们每一个人非有不可的,没有这一个信心,你我就不能得救。这就是那“一信”的信心。在这个信心之外,不应该再加上别的东西。不然的话,浸信会的弟兄们说,我信受浸;信点水的弟兄们就说,你信,我不信;这样,难处就发生了,分裂就开始了。所以这一类的特别信条,是绝不可加进来的,一加进来就使信徒分裂了。这一类的特别信条,所代表的见解,有的虽然是对的,是合乎圣经的,但不可当作信徒交通的条件。若当作信徒交通的条件,就成为特别的信条,使信徒分门别类。所以信徒一有这一类的特别信条,就成为一个宗派。我们要弃绝宗派,就只能要“一信”,别的都不能管。
三 有特别的交通
第三种构成宗派的条件,乃是有特别的交通。什么叫作特别的交通呢?就是在教会的交通之外所有的一种交通。所有得救有基督生命的人,既都是教会里的人,就都有分于教会的交通。若以人得救有基督的生命还不够条件,还必须相信一项或一些特别的信条,才能有的一种交通,就是在教会的交通之外,所有的一种特别交通。我作小孩子的时候,曾清楚看见,有的公会,要分圣餐的时候,牧师就站起来报告说,凡不是我们这会的教友,请一概退去。你看见,分圣餐了,他们要有他们的圣交通了,分别就来了,是他们那个会的教友,就可以在那里有分,不是他们的教友,就不可以有分。这就叫作特别的交通。有的弟兄姊妹,相信信徒是在大灾难前被提,就不能接纳相信灾后被提的人。他们的接纳,是根据他们所信的那个特点。凡不信那个特点的,他们就不接纳了。这一个凭特点的接纳,就是一个特别的交通。
今日基督教的每宗每派,每一个公会,都有特别的名称,都有特别的信条,也都有特别的交通。但是今天除了这些公会之外,还有一些散漫的小团体,所谓无宗无派的人,所谓脱离公会的人,有的是在家庭里聚会,有的是在另外的地方聚会。他们说,我们没有特别的名称,我们没有特别的信条,我们也没有特别的交通,所以你们不能说我们是宗派。我们是无宗无派的,我们是大同的,我们承认神所有的儿女。但是光这样还不够,还要用下面的三种条件量一量。
四 有孤独而非宇宙性的交通
我们首先还要查看,他们的交通是不是孤独,而非宇宙性的?如果是孤独,而非宇宙性的,就也是一个宗派。因为在宇宙中教会是一个,教会的交通是一个,在地方上教会的出现也是一个。人不能在那里说,我们没有特别的名称,我们没有特别的交通,也没有特别的信条,我们就是这样一班人在这里聚会事奉主,不管别地方的信徒,也不和各地的教会有交通。如果是这样,就是一个地方宗派。他们虽然没有特别的名称,没有特别的信条,但是他们的交通乃是孤独的,和各地的教会没有交通,所以也是一个宗派。教会在地上乃是一个,不管古今中外都是一个,虽然在各个地方上有个别的出现,但每一个地方上的教会,却不是孤独的,乃是和各地的教会,就是宇宙的教会有交通的。所以凡是有孤独而非宇宙性交通的,凡是有一个交通,只限于一个地方上的一班信徒,而不和其他地方的教会有交通的,也是一个宗派。
五 有在同一地方上分开的行政
我们还要查看一点,就是他们有没有在同一地方上分开的行政。有的聚会,虽然没有特别的名称,没有特别的信条,也没有特别的交通,这些都没有,好像是无宗无派的,但他们的行政,却和在同一地方上其他无宗无派的聚会是分开的。他们不和同一地方上别的无宗无派的聚会合在一起。比如在台北,可能有三个小团体,都是没有特别名称,没有特别信条,也没有特别交通的,但他们三个,行政却是分开的,是各自独立的。这也是宗派。因为按圣经的启示看,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教会,一个教会里头只有一班长老,这一班长老就代表一个行政。圣经说使徒们在各教会选立长老(徒十四23),也说使徒吩咐人在各城设立长老(多一5)。这给我们看见,一个教会的长老,就是一城的长老;一城的长老,也就是一个教会的长老。使徒并没有吩咐在各马路设立长老;若是这样,我们就可以承认有马路的教会。使徒是吩咐在各城设立长老。所以一个城,只可以有一班长老,只可以有一个教会的行政,不可以有两班以上的长老,不可以有分开两个以上多个教会的行政。虽然有时一个地方的教会,因信徒多,可以分开聚会,可以分在许多地方聚会,但行政仍该是一个。
六 有属于任何组织的背景
还有一点,我们也必须查看,就是他们有没有什么基督教组织的背景。教会在各地,都该是一个单纯的地方教会,不该属于任何基督教的组织。虽然应该和别地的教会,有在基督里的交通,但不该和任何基督教团体有组织上的关系。一有任何基督教组织的关系,就有那个组织的背景,所以也就成为一个宗派。可能有一个聚会,在表面看,没有特别名称,没有特别信条,也没有特别交通,并且在那一个地方,就是他们一个聚会,也没有分开的行政,这好象没有什么问题了,但是你再一查就发觉,它背后有一条线,背后有一个基督教组织上的关系,组织上的背景。它所显出来的姿态虽是无宗无派的,背后所牵连着的那个基督教的背景,却实在是一个宗派。也许那个背景是远在外国,是属于某个宗派的,不过在这里没有把那个牌子挂出来而已。哦,我们是没有特别名称的,我们也没有特别信条,特别交通,特别行政,在这个地方上,就是我们这一个聚会。但是你们背后却连在一个宗派上。这样一来,你们也就变作一个宗派了。
以上这六项就是宗派构成的条件,凡有其中任何一项的,都是一个宗派。因为这六项任何一项,都是分裂基督身体的,有了任何一项都会使信徒成为一个宗派。我们若用这个尺度,来量许多基督徒的团体,就看见他们差不多都具备这些条件,而构成了一个宗派。这许多宗派,就使教会这一个大圈里面,有了许多小圈,而使教会分裂了。但是在教会这个大圈里头,还有一部分人,光是在这个大圈里面,却不在任何的小圈里面。凡是在大圈,又在小圈里面的,那就是一个宗派,因为把教会分了。凡是在大圈,而不在小圈里面的,就是没有分,就不是宗派。也许小圈里面的弟兄们说,你们和我们也分了。我们要承认说,分实在是分了,不过这个分不是我们负责,乃是他们负责,因为这个分的圈子,乃是他们加在自己身上的。若是他们肯把他们身上的这个圈子去掉了,他们和我们就不分了。所以分,不是分在我们身上,乃是分在他们身上。像我们在前面所说学生集合的故事一样。集合场乃是操场,你若跑到礼堂去,那是你分了,并不是我们在操场上的人分。
——选自《教会的见证和立场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