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神光照而认罪
有的人也许已经得救一些时日,却从没有在神面前认过一次罪。我们都承认主耶稣是我们的救主,但直到今天,我们在神面前,并没有把我们里面的罪,样样都承认出来。也许有人会说,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罪。这话当然不假;但一个人可能已经满了罪,却一点不觉得自己有罪。以事实来说,他满了罪;以感觉来说,他不觉得有罪。就着在神面前,实在满了罪;但在自己的感觉里,一点不觉得有罪。
在上海,有一天,我才进执事室,里面的人看见我,就笑个不停。我问他们怎么回事,一位弟兄就把我带到镜子面前,我这才看见,自己不知在什么时候,已经弄得墨黑,却一点不觉得。事实上我已经弄脏了,但感觉上我还是清洁的。许多人在神面前就是这样;事实上已经满身污秽,却仍觉得自己不错,主观的感觉离事实太远。圣经里有许多这样的例子,一个人没有遇见神时,都觉得自己好;一碰着神,马上觉得自己有错。为什么?因为神就是光,神就是镜子;没有一个人在神面前不看见光,不觉得自己的罪恶。人所以能看见自己的面孔,都是和光有关。比方,在一个黑暗没有灯光的屋里,可能满了垃圾,但人一点不觉得脏。然而,只要稍微透出一点光来,人就会看得非常清楚。只要有强烈的光,即使是灰尘也能看得清楚。在显微镜下,任何细菌都无法遁形。许多医生都说,只要一个人带着强烈的光,带着高度的显微镜,他就会看见样样东西都是污秽的。
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有罪的,但不一定人人都看见自己有罪。所以,旧约的时候,人只要一到神面前,立刻觉得自己有罪。申言者以赛亚蒙光照时,立刻发现自己不洁净。当天上的撒拉弗喊着“圣哉!圣哉!圣哉”的时候,以赛亚就说,“祸哉,我灭亡了;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,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。”(赛六5)我们每个人身上,至少有四样东西是不洁净的,就是我们的上唇、下唇,我们的舌头,还有我们的喉咙。也许有人会说,不,我的嘴唇、舌头、喉咙,都相当干净。然而有一天,当我们真蒙神光照时,我们就要看见,没有一个地方犯罪,像我们的嘴唇犯罪那么多。
无论谁,只要被神遇着,就会认自己的罪,并且两个钟头也认不完。我们虽不知我们的舌头犯了多少罪,我们的嘴唇犯了多少罪,但我们总知道,我们不该说的说了,并且还搀杂了一点邪恶,搀杂了一点阴险。一个人只要他的嘴唇干净,他就是一个干净的人。以今天来说,有谁从早起来到现在,他的嘴唇没有犯罪?或许有人会说,他没有错,没有罪。然而当他真正碰着神时,他立刻要看见,他的罪过不仅是一件件的,更是一堆堆的;他认了再认,认了还有。
有一个朋友得救了,他告诉我,他没有得救以前,认为自己是君子。我也承认他的性情的确是好义的君子性情。然而有一天,他生病了,并且是好几种病,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肺病等。他在医院里住了好久,病一直不好。有一天,他心里确实有些着急,就在床上想,到底我这个人怎么样呢?他越想自己,越觉得自己很好;越衡量自己,越觉得自己不错。就在这时,他看见身边有本圣经。那时他还没有信耶稣,根本不懂什么叫作救恩。他打开圣经,读了一读,忽然莫名其妙觉得,里面有个东西不对。那是他从前没有发现过的,他觉得自己里面有个念头不对,他就在神面前认这个罪。刚刚认过,第二个感觉又来了,他就再认第二个罪。然后,第三个感觉又来了,他就认第三个罪、第四个罪、第五个罪。这样认下去,也不知认到第几个罪时,他就觉得这许多的罪,哪里能在床上认,就起身趴在床前。再认了几个罪后,他的两只手就从床上举起,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,一面哭,一面认;至少有三个钟头之久,他觉得罪越认越多。从前他不觉得自己有错,那天,起头也只觉得自己有一点错。岂知一个认过,一个又来,二个认过,三个又来……他忘记了时间,一面认,一面哭。他是一个相当刚强的人,并且也作了相当的事业。然而他得救了,他的得救,不是马马虎虎的得救,他的得救,乃是把他所有的罪都承认出来。
路加五章记载彼得的事。彼得本不觉得自己有罪,但主给他光照,他马上说,“主阿,离开我,我是个罪人。”(8)在旧约有个约伯,在神没有光照他之前,也不觉得自己有罪。他的三个朋友说,他必定是在神面前有了罪;约伯不服,要和神争理,看到底他的罪在哪里(伯五~六)。这表明约伯是在黑暗里,他没有碰着神,没有遇着光。然而,在约伯记末了,约伯碰着了神,他说,“我从前风闻有你,现在亲眼看见你。因此我厌恶自己,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。”(四二5~6)懊悔什么?懊悔,是因看见自己的污秽。我们没有一个人在神面前不是肮脏、污秽的。一个碰着神的人,就看见自己的肮脏;有神光照的人,就觉得自己的污秽。没有碰着神、碰着光的人,虽然污秽,虽然肮脏,却是没有污秽的感觉。什么时候,一个人碰着了神,他就看见他这个人满身是罪,是罪的构成。
主后四百年左右,有一个人名叫奥古斯丁,他年轻时,非常放荡。母亲非常虔诚爱主,常常为这个儿子祷告。有一天,奥古斯丁在一个地方,忽然有个感觉,有个念头说,“我这个人为什么浪荡,不归向神呢?”他就悔改。不料,那天他发现一件事,他的罪竟然越认越多。好像不认时,还没有多少罪,越认,罪越凶猛。后来,他就写了一本属灵的认罪篇,全是认罪的话。他认罪到一个地步,说,“连我认罪懊悔,那个懊悔都需要神的赦免,连我为罪忧伤而流的眼泪,都需要宝血来洗净。”你想这个人认罪到什么地步?可以说,他已经认罪到最末了,连认罪的懊悔都需要主赦免。
一个人在神面前,碰着神,定规看见自己有罪。他越认罪,就越觉得自己污秽;越觉得自己污秽,就越到神面前;越到神面前,就越觉得自己有罪。每一个得救的人,神带他起头走路,总得从这里走过。我们得救至今,有没有在神面前彻底认罪过,乃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。有许多人,得救是没问题了,但有没有好好认过罪,恐怕是个大问号。当神光照我们的时候,我们立时看见我们的污秽,看见我们的罪恶。我们若没有让神光照,我们在神面前,就一步也没有走,一步也没有进步。神光照我们,要我们走一步,神就必须先洁净我们。没有彻底蒙过光照的人,不管他得救多久,道理明白多少,圣经懂得多深,这人不过仅仅得救而已,在神的道路上是一步也没有走过。神光照我们的头一步,总要把我们这个人弄得清清爽爽。
——选自《清心的人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