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主所得着的祷告
作基督身体之教会的地位
本篇第一个要点是基督的升天;第二个要点是作基督身体之教会的地位。因着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教会的地位与基督的地位完全一样。无论头在那里,身体也必定在那里。无论头有什么,身体也必定有什么。除此之外,我们需要领悟,我们是基督身体的肢体 (林前十二27,弗五30) 。身体既与头是一,身体的地位就与头的地位完全一样。
作基督身体之教会的权柄
本篇的第三个要点是关于基督身体的权柄。我特別使用“权柄”这词,而不用“能力”一词,甚至不用“权利”一词。身体的权柄是什么?身体的权柄乃是身体所运用之头的权柄。因此,身体的权柄就是头的权柄。身体有这权柄,这权柄不仅是客观的,乃是非常主观的。这意思是说,这权柄必须由身体取用并施行。取用一样东西,意思是把一样东西用于自己。我们作为教会,基督的身体,需要取用基督的权柄。
权柄比能力更强
主复活以后,告诉门徒,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已经赐给祂了。然后祂嘱咐他们传扬喜信给万民。主说:“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,都赐给我了。所以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”(太二八S下〜19上) 。主得着所有的权柄,就嘱咐我们带着这权柄去传福音。祂嘱咐我们去,不仅带着祂的话,或祂的能力,更带着祂的权柄。我们看见头托付给身体的权柄么?主也清楚告诉我们,祂已赐给我们权柄,胜过仇敌的能力 (路十19) 。仇敌有能力,但身体有权柄。权柄比能力更强而有力。基督是头,有权柄;我们是祂的身体,也自动有这权柄。这不是小事;但很不幸的,我们对这事实领会得不够。我们没有领会到,圣別、属天的权柄已经交付我们。我们有这权柄,但我们是否运用这权柄,乃在于我们。
作基督身体之教会的祷告
本篇的第四个要点是作基督身体之教会的祷告。这种祷告不是个別信徒的祷告,乃是教会作为基督身体的祷告。我们也许并不熟悉这种祷告。我们对这种祷告也许一无所知,因为这种祷告不是我们自然就想到的。这祷告是基于我们已经得着基督的地位和权柄这个事实。在这种祷告里,我们不是乞求主为我们作一些事:我们乃是支取主已经得着并达到的。然而,我们要这样祷告,就必须看见主已经得着并达到了什么。基督已经得着为主的身分和元首的身分:祂乃是主,是万有的头。为主的身分和元首的身分是主所得着的最重要方面。
根据主所得着的祷告
我们一领会主得着什么,就需要应用。事实上,运用基督为主的身分和元首的身分很简单。假设你遇见一位弟兄在可怜的光景中。你遇见他时,可能感觉他在主面前的光景和地位不对。结果,你也许有负担为他祷告。在这情形中,你可以有两种方式祷告。一种方式是一般的,是大部分信徒为別人祷告时所采取的方式。你可能以这种一般的方式到主面前,告诉祂:“主,这位弟兄的光景很可怜。主,怜悯他。在他身上作一些事。在他灵里作工。”这是为別人祷告一般的方式。然而,还有另一种祷告的方式。这种方式很特別,并且对我们似乎是陌生的。这不是普通祷告的方式,乃是超特的方式。在这种祷告的方式里,你对主是放胆的。你可以到主面前,说:“主,这里有一位弟兄,还不在你的元首身分之下。我不同意这事。我不赞成这种情形。主,我站起来宣告你的为主身分,在这情形里取用它。”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为罪人祷告:“主,你的为主身分必须运用在这人身上。主,我支取这个。”我们需要领悟一般祷告的方式和这第二种祷告的方式之间的不同。
支取主所已经得着的
在这第二种祷告的方式里,我们摸着基督的权柄。然而,我们必须看见,我们绝不能凭自己这样祷告。这意思不是说,我们必须始终在肉身一面与其他一些弟兄们聚在一起。在物质环境一面,你可能在自己的房间里独自祷告,但在属灵一面,你与基督的身体是一。当你独自在你的房间里时,有时你也许选择不用“我”这个代名词,反而用“我们”这个代名词,祷告说,“主,我们不同意目前的光景。作为你的身体,我们取用你升天的立场,并支取你的为主身分,以应付目前的光景。”这是一种不同的祷告。这不是祷告乞求主为你作什么事;而是祷告支取主所已经得着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