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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如何处置代表权柄的错误

提前三章四、五节还题起作长老的一个基本的要求,就是会管理自己的家。这里的管理自己的家,不是指对父母说的,也不是指对妻子说的,乃是特别指对儿女说的。长老要使儿女端端正正,凡事顺服。一个人若能作个好父亲,就能作长老。一个人在家中会作权柄,在教会中才能作长老。

长老也必须是不自高自大的人。如果一个人一有权柄,马上就骄傲,他就不配作长老。一个地方教会的长老,应该自己感觉好像没有权柄一样。长老如果自觉有权柄,他就不配作长老,不配处理教会的事。愚昧的人,小的人才有骄傲,因他经不起神的荣耀,经不起神的托付和使用;这样的人一受托付,就落在网罗里。所以初入教的人(希腊文指初学的生手,如木匠当中有作过数十年的老手,有初拿斧头的生手),不能叫他作监督,恐怕他自高自大,就落在撒但的网罗里,受他所受的刑罚。

关于主的工人

工人——提多书二章十五节是人在工作中作代表权柄的条件。提多不是教会的长老,乃是站在使徒的地位为主作工的人。保罗吩咐提多说,要劝戒人,不只要公开的讲,还要个别的劝;要用各等的权柄责备人,同时不可在言行上叫人轻看。要人不轻看,自己就得分别为圣。你如果在许多事上和别人一样,比如生活不够严紧,随便而不受约束,别人就要轻看你。你必须不放纵自己,人才不轻看你,才能作权柄,代表神。保罗对提摩太也是这样说(提前四12)。作工的人虽然不求人的荣耀和尊敬,但也不能让人轻看,而失去圣别的体统。

全部新约中只有这两卷书(提摩太前书、提多书)是保罗写给年轻作工的人,其中都是说,作工的人不能被人轻看,要在凡事上作榜样。任何会叫人轻看你的事,都不可作,都得拒绝。作权柄是有代价的,就是要和众人有分别,要能过孤单的生活。作榜样的人必须和别人不同,必须把自己分别为圣。若和别人一样,就不是榜样。我们不该高抬自己,但是却不该被人轻看。我们总得把自己分别为圣,不随便说笑,要学习在主里的分别。作工的人不要自高自大,但也不可让人轻视。作工的人一旦太平常了,就从工作中拖出去了;你一平常,用处就失去了,权柄就失去了。

作工的人也要站住地位,维持神的权柄。权柄是显在分别上,显在不平常上。代表权柄是重在代表神;作权柄是重在作榜样。这是非常严肃的事。代表权柄就是“代表”权柄,不能使用权柄。

神如何处置代表权柄的错误

民数记三十章十三节给我们看见,神要建立祂所设立的代表权柄。那里说,丈夫能成全他妻子所许的愿,也能废弃他妻子所许的愿。神一面叫妻子顺服丈夫,一面是建立丈夫的权柄。丈夫就是把妻子两样的愿全废了,妻子也要顺服,不算她有罪。丈夫若废了她的愿,他就要担当他妻子的罪。我们代表权柄的人,如果出了一个主意,另一方应当顺服权柄;虽然他也许作错了,但不算有罪。然而出主意的人要担当他的罪。所以你千万不要随便出主意、出主张,因为你要负责。凡作教会谋士的,随便出主张的,乃是最危险的事。全部圣经叫人顺服代表的权柄,没有像民数记三十章那么清楚的,那里说,神是让人无条件的顺服代表的权柄。同样,全部圣经也没有一个地方说到,作权柄的人在神面前所负的责任是那么重,像神在民数记三十章所说的。因此作代表权柄的人,多出主张就是多招罪,就是请求神的审判。

我们要学习不随便支配别人的生活,不要用自己的意思压住人;我们若不是十分有把握,不要背负别人的重担。只有破碎的人、柔软的人,在神面前才能不担罪。一切刚硬的人,多有主张的人,在神面前才多担罪。身体的生命乃是教会引导的根据;我们要活在身体的生命里,学习在神面前有交通,也在弟兄姊妹中间有交通。定规事情总不要太单独,不要自以为是。我们的断案,总是越摆在教会当中,越经过肢体的交通,越有把握。因此我们千万不要用的名称是身体,而内容是肉体。若是这样,除了担罪之外,没有别的事发生。我们乃是等候在神的面前,明白神的心意,而向人敞开的;不是没有受教就说话,没有看见就告诉人,以致替自己积蓄了罪。作代表权柄的人要能温柔,要谦卑,才没有难处。不然,对于作代表权柄的人,神的话语是很重的,他们要担当别人的罪。这是严肃的事。

——节选《教会的正统、权柄与顺服》,第九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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